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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是广东籍的男子,今年67岁,乙是广西籍女子,今年45岁。20年前,无身份证的乙被拐卖到广东和一个已有三个十六七岁儿女、户口本上婚姻状况写着丧偶的甲结为夫妻,没有摆酒席,也没有把女方户口迁到男方家。后来甲乙生育了一个女儿,现已成年。多年前在人口普查时,村委就建议把乙的户口转到甲家,由于甲认为迁户口麻烦又浪费钱,所以拒绝了转户口。再过了几年,甲的儿女们都建议把乙的户口迁过来,甲还是坚持己见,所以此事又不了了之了。又过了几年,乙的娘家被洪水所淹,不能居住了,她家的户口本也没了,后来她弟弟在安置区重办了户口,却没有把乙的信息写进户口本,从此乙成了无户口人士。又过了几年,在大家的推动下,乙回到弟弟的安置地想要补办户口,然而,当地干部以无证明材料且时间久远为由拒绝了给乙补办户口。乙在甲的家乡申请迁户口时,甲的村委要求乙出示其娘家户口等证明,结果乙未能迁户口到甲家。没户口等于黑户,给现在的生活带来很大的困扰,给未来蒙上一层阴影,连存钱、坐火车的基本权利也无法使用。户口真的很重要。但对于不懂法律法规的农民来说,要办理一个至少延迟了二十年的户口,只能像无头苍蝇一样四处乱撞。请问能不能给一些你们的看法或建议,或者给我们一个努力的方向?非常感谢!

离婚 2014-06-21 09:1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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