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从2013年12月16日与现在的公司签订劳动到2014月3月15结束。但至今公司还没有给予转正。1、我现在是拿着试用工用期工资。但劳动合同上的工资为1600元,但公司与我口头协商试用期工资是2080元,转正后工资为2600元。但现在面对劳动合同,和公司协商的工资拿不出证据怎么办?公司是有给我买社保的。但不知道实际上公司每个月买了多少钱的社保,因为公司不发工资条,然后不给查账。导致除实际到账工资外,其它工资不知道去哪儿了。我该怎么办?怎么去取证?2、至今,我已经在该公司工作有半年了,但公司过三个试用期后并未通知我转正,或者解雇,现在还拿着试用期工资。我觉得我的合法权益已经侵害了。我该怎么办?怎么去取证?3、在2014年2月份的时候,我除了正常的上班时间外,已经加班超过60小时,但公司只安排我补休,并没有补偿其它的。还有其它1月、3月的加班时间,也只是安排给我补休。我该怎么办?怎么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4、在5月1、2、3日是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在1号我连续上班12个小时。但公司只安排我补休,并没有其它的补偿。而在2号本应是国家法定节假日,但公司安排我上班,那天一共上班12个小时。但公司只安排我补休三个小时。3号,本应是国家法定节假日,但公司安排上班,当天上班一共有9个小时。但公司没有安排我补休。面对这我应该怎么办?5、现在公司领导多次与我提出,让我自己辞职。面对以上这些内容,我该怎么办??请详细解答、

其他 2014-06-26 23:0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你是很有可能要求单位赔偿你一笔比较丰厚的金额。由于单位的违法行为,导致了你的劳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单位是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跟赔偿金(具体数额要根据你的实际情况而定,建议你电话咨询我),同时,你这种情况要去当地的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若有不明,欢迎致电!
  • 您好,建议先委托律师向单位发《律师函》以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金,再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可以到劳动局投诉。
  • 您好,建议先委托律师向单位发《律师函》以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金,再申请劳动仲裁,请求:1、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2、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而辞职的经济补偿金;3、加班费。
  • 建议走法律程序解决。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