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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疑我丈夫与另一女子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已经办有结婚手续,我应该如何才能去当地民政部门查询取证呢?是否必须要法院的手续?请律师调查取证可不可以呢?

离婚 2019-03-01 03:37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国内诉讼离婚。户口所在地的解释如下:
    1、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且居住在户口所在地。提出起诉的一方持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及财产证明(备2分复印件)去当地基层法院立案即可。
    2、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一方居住在外地且超过1年。居住在外地的一方提起诉讼,需要在对方户口所在地基层法院立案;居住在户口所在地的一方提起诉讼,在本地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在对方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基层法院起诉。  
    3、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均居住在外地且超过1年,一方提起诉讼,向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提出;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在本方经常居住地法院立案。
    4、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居住在一方户口所在地,任何一方均可以在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5、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各自居住在户口所在地,乙方提起诉讼,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提出。 
    6、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一方离开户口地超过1年,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提起诉讼;对方提起诉讼,在离开户口所在地一方的经常居住地提出。
    7、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均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1年,向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提出起诉;没有经常居住地,则在提起方经常居住地法院立案;提起方也没有经常居住地,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   如果当事人在离婚时,户口没有迁出,但是原配又不配合给当事人使用户口本。那么当事人必须先解决户口本的问题,当事人可以提出分户或者迁出户口。以下是具体办理方法: 
      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或者离婚证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2,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调解书或者离婚证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 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双方带上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结婚证原件等资料到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双方协商好婚姻关系之前相关的财产,子女,房产等分配以后可以当场办理离婚手续。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吴爱环律师回复:您好! 欢迎您到本站咨询访问! 根据你所陈述的基本事实,结合国家法律及法规,本律师答复如下: 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声明: 以上是本律师根据你自行陈述而初步分析的意见,仅供参考!如你需要本律师详细、具体、可行的意见及满意的策划方案,或者需要本律师帮助处理此案,请带上相关材料找本律师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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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完全可以帮你调查,你可以委托律师帮你调查。
  • 委托律师调查
  • 重婚罪属于刑事自诉案子。你认为你的配偶在另一个地方又登记结婚,你就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是追究你配偶重婚罪的刑事责任,同时要求离婚,并要求民事损害赔偿。此时就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到那个地方的民政部门调取证据了。能查到重婚证据就追究重婚罪的刑事责任,否则就离婚。
  • 先自己到该地的民政部门查查试试看
  • 谢谢几位律师的回答,可是我只是怀疑并无实际证据,公安会受理吗?而且我也不想把这件事搞大了!
  • 应该报案,先由公安去查。
  • 律师不一定能取到证据,可报案,由公安去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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