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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绍兴的一家工厂上班。先不要说一个工作星期超过72小时,就连前几天的清明节都在上班。最可气的就是,每个星期天上班老板都不许我们工人打考勤卡,听说就是怕劳动局查。我上班快有20天了。我不想在这里做了,但是找到老板,老板要我提前一个月申请辞职,而且要再做一个月,不然就没有工资。合同吧,我也没有签。就是因为老板前几天给了我们一份空合同,让我们工人签字,回去后老板再填。所以我没有签。现在我应该怎么办?如果我现在离厂可以结算我的工资吗?谢谢!

其他 2018-09-18 06:06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辞职时,用人单位应一次性给劳动者结清工资。
    劳动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辞职,但无须申请。
    如果是在试用期,则三天内口头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属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38条的规定,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入职第2个月开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长11个月工资。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一般情况下也应当写书面的辞职书,这主要是给用人单位一定的时间去招用新的员工接替辞职人员的工作,当然,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不必提前一个月辞职,辞职后十天八天之后就可以走人了,老板不给工资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只需要本人填写一份投诉登记表,劳动监察部门会立案查处,也没有任何的费用。
  • 不要自动辞职,到劳动部门申诉。
  • 可以的,你可向当时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公司要给你结算工资的,不然你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 您好,当然可以结算工资,未签劳动合同,还可主张双倍工资。
  • 可以随时离职并要求结算工资。
  • 要提前。工资要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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