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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五年前嫁到北京台湾籍媳妇,育有五岁的一女,因为丈夫长期在外工作,我为了照顾孩子在婚后不久就辞职作全职妈妈了,日前丈夫提出离婚要求,并且在提出看法后就马上到外地出差了,临走前说愿意放弃孩子,为我们母女两负责赡养费,他出差短则三个月长则一年,他同意这期间让我考虑离婚,明年再做答复。 一个月之前他临行前留下几本存折给我们母女作生活费,我近日发现他留下的存折加起来一共只有七千多,我已提取五千支付孩子一个季度的学费,其中一本数额大的存款在去年已经被他提空了,原来他只留下两千多元的存额,他原来其他的存折也不见踪影了。电话询问他两千的生活费只够一个月使用,他却叫我以后缺钱去找公公婆婆领钱。 近日公婆来我们家看孩子时,借机拿走了一把家门钥匙,今日我返家发现门也似乎被开过了,正好今日我带着房产证出门办事,我想请问,如果我的丈夫和公婆暗地里已经把财产转移出去了,而且想在房产证上作文章(房子是丈夫婚前买的,在他名下),我如何可以保全财产和孩子监护权?还有孩子是台湾籍,法院会判给母亲吗?如果公婆把孩子悄悄接走,法律能保护我把孩子带回身边吗? 如果丈夫有外遇,我如何取证?以及如何界定其合法性?我回台湾提出离婚诉讼会较有利吗?感谢解答!!!

离婚 2010-04-13 20:2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可以在北京诉讼。如台湾法院受理,也可诉讼,但以后执行较麻烦。
  • 您好: 您的案件较为复杂,先简要作以下回复: 1、本案只能在北京起诉,不可以回台湾,这是法律的规定。 2、关于外遇的证据实践中不太好取,需要您自己留意相关书证或影像证据。
  • 提起离婚诉讼应该在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应该在北京提起,孩子抚养去阿奴的归属应该考虑到孩子跟哪一方一起生活对自己将来的成长更有利,你丈夫存在过错的证据你要自行搜集如照片,录音,通话记录或是证人证言等,如果你丈夫有转移财产的现象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财产调查,建议最好委托律师,如有需要可来电咨询。
  • 对方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建议做好离婚准备,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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