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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了一份商铺合同,由2013年11月至2014年10月一年的租赁时间。签订合同后大约两个月发现房屋有漏水现象由于是冬天比较少雨水所以没有和房东及时反应。到了现在6月份黄梅季节的到来雨水偏多,所以告知房东,房东说让我先找人修补屋顶,维修人员说至少要7、8百的维修费用,因为屋顶年久失修屋顶上的遮挡物有裂痕,都要更换。再打电话给房东报大概的维修费用时,房东就以各种理由拒绝,并且还直接怀疑是由于我们爬上屋顶才导致的遮挡物有裂痕,家里人让房东自己来看房东又推脱这段时间走不开,没有告知具体来维修的时间就挂电话了。今天6月22日,房东来店面看情况后说自己来修理屋顶,过程中言辞激烈,家里人只是提醒了一句“房屋的梁条(一根根的粗木条)受潮很严重,有安全问题,到时候如果出事情了怎么办”家里人的意思是让房东维修时候最好再检查下房梁顶以免到时候有安全隐患,结果房东态度立马变得很激烈,说“这个我保证不了的,到时候出了事情我负责不了的,你要是怕就别做,立马搬掉,我不租给你们了找别的地方好了。”这样的意思。还说,“房梁顶修不修是我的事情,房梁顶这个样子我也知道的,但是我明确告诉你我不会修的”,之后家里人说那梁顶我们换你修漏水的屋顶问题,房东说“换什么换,不准换,换来做什么。”之后一直谈不拢,房东总是说我家里人的意思是一定要他有句话,让他说如果出了事情他会全全负责这样的类似的话。后房东干脆撂下话说不租给你们了,明天就给我搬走,把押金和剩下的房租退给你们。房东在话语中曾提到过店铺附近不知道会不会在今年内碰到拆迁。如果到最后提前结束合同,除了退回押金和剩下的房租因为店内生意受影响能索要损失费么?转让费的费用是和房东没关联的么?

其他 2014-06-23 14:0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 ,看合同怎么约定,协商不成 ,诉讼。
  • 您好,如提前终止合同应按照所签订合同的违约条款进行处理,看是否有违约金或者定金罚则条款,如果没有,双方可进行协商。房东对有瑕疵的房屋不履行维修义务造成您的损失的,可以要求其进行赔偿。房东提前终止合同给您造成严重损失的也可以要求进行赔偿。如需帮助,请进一步咨询律师。
  • 租赁物存在影响使用的瑕疵,应当由出租者承担维修义务。如果因出租者不履行维修义务,给承租者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义务。
  • 协商不能,按照合同的约定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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