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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你们好。我是一名人民教师,去年别人贷款8万让我做担保人,我同意了。今年贷款人还不上款,银行找我要扣我工资让我还款。我去年前公积金贷款买了套住房,每月要从我的工资里出钱还贷款,我有公积金住房贷款而银行同意让我作担保,银行担不担责任?我现在既要还住房贷款还要替贷款人还款都要从我工资里出,我工资一共3000元,住房贷款每月就要还2000元。我该怎么办?各位请帮帮忙给我一个详细的建议,谢谢大家了!!

银行 2010-04-14 20:2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银行没有责任。
  • 银行有权要求你承担担保责任、从你的工资中扣款,但是银行的扣款必须是在保证你归还个人住房贷款,并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后的扣款,扣款之后,你还可以向借款人追偿。
  • 你好,利用公积金贷款不等于没有担保能力,既然做了担保人就应该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不管银行从你工资中扣多少钱,应当保障你们家的基本生活需要,如果你对象也有收入,只要你们的总收能维持基本生活,就可以从你工资中扣除。
  • 你替贷款人把款还了,然后向贷款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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