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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参加工作1995年至1998年签了一次合同1998至2001年又在同一单位签了一次合同2005至2010年1月又签了一次现在县里要解除合同是否合法我是否具备了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如解除合同县里怎样赔偿我经济损失

仲裁 2010-04-20 14:55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 你有权申请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解除合同则按照一年工龄一个月工资支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
  • 按劳动法赔偿。
  • 应该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赔偿损失应该是经济补偿金。
  • 具备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该给你经济补偿金最多12个月的工资
  • 你从参加工作一直在一个单位工作?假如从1983年开始一直在一个单位工作,单位必须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话,你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者按照双倍(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的双倍)的赔偿标准主张赔偿。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如满意,请采纳,谢谢!
  • 具备鉴定无固定期限的标准。如果解除需要支付赔偿金。每一年一个月。另外没有正当理由不得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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