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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结婚十年了,一直住的是老公父母的房子,现在老公父母想包房子赠与老公,我想咨询一下律师,如果老公的父母把房子之赠与老公,那房产有我的一部分吗?

其他 2014-11-08 13:27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你先生的父母将房产赠与他,在没有明确只赠与你先生个人的情况下,就等于是对你们双方的赠与,就肯定会有你的一半份额。
  • 如果明确只赠与你丈夫,你不能享有房产。
  • 你好: 最好说明赠与你们夫妻。
  • 有离婚协议的,遵协议。没有离婚协议或协议不成的,按法条执行。 具体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 子女按照合法程序继承父母的房产,也可以看作是父母将房子送给子女。具体操作流程为:
    1、首先,继承人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办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接下来,继承人需到市公安局或者是区公安局办理自己的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需要携带上述的材料以及自己的身份证件、被继承人的房产证、土地证或者是其他形式的房产证明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房管交易中心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若是被继承人还有其他合法的继承人存在,申请继承房产的继承人还需要取得其他继承人书面同意放弃房产继承权的同意书才可登记办理房产过户。
  • 《婚姻法》新的司法解释: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婚后男方父母赠与的房子,房产证也是男方的名字,则该房产为男方个人财产。
  • 赠与协议没有明确给您丈夫的,您就享有部分房产。
  • 如果赠与时,父母没有写明只赠与你老公,则有你的份额。
  • 一般情况下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如果在赠与协议中指明只赠与给一人的,对方无权主张。
  • 一般婚内赠与都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 可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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