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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舅李*因患结肠肿瘤到茂名市**医院手术治疗(做了两次肠镜和病理分析结果都是大肠腺瘤),2010年2月2日入院,医生说手术前要准备四天,术前完成各种常规检查,医生没有说有什么生理指标异常。2月25日21时,医生给病人吃一包泻药没有泻,到23时左右,罗**开始腹涨腹痛,越痛越厉害,26日凌晨2时左右呕吐,26日早上7时开始腹泻,开始时泻得很多很频,二十分钟左右就就泻一次,26日20时开始到27日手术前这段时间就不泻了,但不管是泻还是不泻,病人肚子一直是疼得厉害,连续痛了四十多个小时,手术前两天医生说不能吃东西,梗阻后,医生吩咐开水也不能喝,病人已经几天不吃不喝了,又连续泻了一天,医生竟然不给病人打吊针!家属要求医生给病人打吊针,叫了三次医生才给病人打吊针。直到27日15时,病人已经非常虚弱,心跳很快,血压非常不稳定,血糖高至二十几,三十几呼吸急速,医院发出病危通知书,说要马上做手术。于是27日15时30分进了手术室,17时50分时医生出来叫家属,说开腹后才发现有一米小肠间隔坏死,要切除一米小肠,叫家属签名,一直到当天20时55分才完成了手术,一共花了五个多小时。这是几级几等医疗事故?

仲裁 2010-04-13 16:1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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