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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购放置,签了认购协议,但是现在房价突然动荡,我不敢买了,想退认购金,可以退吗?需要交违约金不?

其他 2014-06-26 07:2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认购金不是法律规定的必经过程,是可以要回来的。 2001年6月1日《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认购金不等同于定金。认购金不是法律规定的必经过程,而是房地产交易领域的一种习惯做法。是你与发展商就房屋买卖的意向初步达成协议时交的预付款。只是约定你需在指定期限内与开发商签署正式合同,约定开发商在指定期限内不得将此房转卖他人、加价等,认购金可退也可不退看双方约定。
  • 因为你已签订了认购协议,如你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则要承担违约责任。
  • 可以退。是否违约,看协议的约定。 协商不成,可起诉。
  • 你好,要看认购协议上对认购金和违约金是如何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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