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诉讼 2010-05-05 13:34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开庭。
  • 如果你们没有法定的离婚条件,对方双不肯离婚的话,法院可能不会判离婚,但如果你决意要离婚,六个月之后可以再行起诉,一般第二次会判离婚的。
  •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果人民法院最终判决不予解除婚姻关系,那么,您可以在前一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因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最后,我想说,感情是需要培养的,不想离婚说明她对你还是有感情的,也许她以后会努力改正自己的不足之处,和你好好相处。当然,感情也是无法勉强的,如果她经过努力,真的无法和你挽回感情的话,也许她也会对你放手的。 如果还有什么问题,希望您和我及时联系。
  • 由法院判决.
  • 由法院判决。
  • 要收集感情破裂的证据或坚持起诉两次以上,在此期间要分居
  • 由法院根据双方的感情基础和婚姻现状作出判决,不予准许的可于半年后另行起诉。
  • 等待法院判决,第一次不判离,6个月后再起诉。
  • 诉讼离婚。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延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9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