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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支付首付款30万元买了一套房,房屋总价100万元,剩余70万元为贷款向银行贷款20年,婚前除首付款,小李个人还贷10万元,婚后两人共还贷20万元,房屋现值180万元,如果他们离婚,如何处理产权,婚后还贷部分,增值部分?

其他 2016-03-05 07:5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结合具体情况分析处理。
  •   一、银行贷款买房的流程  1、提供咨询、受理申请、贷前调查;  2、贷款审批;  3、贷款发放;  4、贷款回收;  5、贷后管理。  二、银行贷款买房需提交的材料  1、已经支付全部或部分首期购房款的证明;  2、借款人还款能力证明;  3、购买二手住房的合同、协议或意向书原件及复印件;  4、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件、户口本、军官证或其它有效居留证;  5、借款人和/或配偶授权查询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的授权文件;  6、已出租的房产须提供租赁权益变更的证明文件;  7、借款人本人名下用于供款的中国银行活期存折复印件;  8、交易住房的《房产价值评估报告》;  9、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文件或资料。
  • 《物权法》第14条规定,此类房屋分割应分两种情况:婚前已经进行了产权登记,则该房屋产权归购房人,属于个人财产没有异议;婚后完成产权登记,那么,属于购房人婚后取得的物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我认为,属于购房人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诚然,购房人对所购房屋的产权确实是在婚后发生效力的,但是,这种登记应当理解为对购房人婚前个人财产的公示和确认,因为,购房人用以购房的款项不是婚后取得,亦即,该部分价值并非购房人婚后所创造或新增收入;再者,婚前购房并支付全款,购房人已经完成了购房所应负担的全部义务,产权登记及房产证办法是开发商和行政机关的义务,不能因为第三人未能及时履行义务而剥夺守约人的权利,这也是公平原则最起码的要求。
  • 在具体房屋分割过程中,如果夫妻双方就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无法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国家婚姻法解释的第20条的规定处理,即:
    1.夫妻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的,应当准许;
    2.夫妻双方中的其中一方主张房屋房产所有权的,由于房屋评估机构按照现在房屋的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房产所有权的夫妻一方应当给予房屋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夫妻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房产所有权的,根据夫妻双方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如果离婚之前在夫妻双方房屋贷款还没有完成还贷的,可以按照以下两种情况来处理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离婚时房子的归谁。
    1.如果夫妻在离婚前还没筹钱还清所有房屋贷款的,并且已经拿到房屋房产证解压,夫妻双方可以把房子卖掉分钱,还清筹措的钱款,或是办理离婚房屋析产过户住房给夫妻双方的其中一方。
    2.如果房屋没还清贷款,这样房屋产权抵押给了银行,暂时是不属于夫妻两个的,你们夫妻双方无权办理房屋分割住房产权手续,可以把房屋分割细则写入夫妻双方的离异协议,再夫妻双方离异协议拿去公证一下,以后还清贷款,在依照夫妻双方离异协议好的去分割住房产权。
  • 你好,婚后共同还款及增值部分是要评分的,如需律师代理可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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