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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在绵阳安县秀水镇做家装(农村自己搞的),在朋友介绍下在秀水一家材料销售商加制作实木门牙,材料销售商联系的业务,我与朋友几个人帮忙做,材料商收取100元每平方的材料费用,我父亲他们140元每平方的加工制作费用并包安装调试,这样工作大概有半年左右了,3月左右父亲的一隔房亲人说来帮忙,并多次要求来,最后父亲答应了,此人长期喝酒,父亲告知多回,况且来的时候材料商就说明安全事故自己负责任,4月12日中午此人不知喝了好多酒开始做事,也不知道是怎么的他将手放到了刨木机上将手锯伤,现住院治疗,请问律师此事件中我父亲有什么责任,比例在多少,如何处理此事,谢谢!

其他 2010-04-16 09:5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对你父亲有利的,是你们都与材料商形成劳动关系,伤者的伤属于工伤,全部由材料商承担。另外可能算你父亲或你们共同承揽的业务,就复杂了。最好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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