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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欲将企业整体出售,受让方继续延用原公司名称,请问一下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要怎样缴纳?

股权转让 2010-04-17 09:5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不需要缴纳。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 》(国税函[2009]698号)规定(三)、股权转让所得是指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成本价后的差额。 股权转让价是指股权转让人就转让的股权所收取的包括现金、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等形式的金额。如被持股企业有未分配利润或税后提存的各项基金等,股权转让人随股权一并转让该股东留存收益权的金额,不得从股权转让价中扣除。 股权成本价是指股权转让人投资入股时向中国居民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购买该项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金额。 所以,具体缴纳所得税建议向税务部门详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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