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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姐的男朋友借了我5万块,而且之前还找理由拿走我家4万块钱,虽然有欠条,但他好像并不想还钱,如果告到法院,他现在没工作,又无力偿还,他的父母如果有这笔钱,是不是有责任替他还呢?或者,他家的房子是在他的名下,这是不是证明他有能力偿还这个债呢?

其他 2010-04-17 16:4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男方为成年人有自己的收入来源,应以其自由财产清偿债务,父母无义务代为偿还。如果查明男方有固定资产等所属财产,可以向法院起诉,可以的话可以申请保全。
  • 向法院起诉,他父母没有义务替他还钱,如果他父母自愿,也不禁止。他没钱偿还,可以拍卖他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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