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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东莞的车牌在中山违章扣分和罚款要在中山扣分还是在东莞扣分

其他 2015-05-20 11:0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处理违章是先扣分,后交罚款:
      处理违章第一步是驾驶人拿驾驶证、身份证、行驶证到柜台扣分,扣完分会得到一张罚单;然后第二步再拿罚单到指定银行窗口缴费。
      如果扣分后不交罚款,或忘记缴纳罚款,扣分就不能清零,下个记分周期会累积扣分。
      根据《公安部123号令》第五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 交通违法的处理:
    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酒驾,扣12分。根据驾驶车辆和是否出事故等情况
    做出5年内不得再申领驾照、10年内不得再申领驾照、终身不的申领驾照处罚。
    (详见《机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2条、第16条、第72条、第77条规定)
    3、不系安全带,记2分,罚100元。
    4、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5元以上20元以下罚款。
    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2分。
    6、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
    7、超速驾驶,根据超速车辆、行驶道路、超速50%、超速20%等具体情况,分别记12分、6分、3分(详解下面具体扣分规定)。
  • 公安机关交巡警部门依照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道路交通违章行为人所作的行政处罚。交通违章处罚分为警告、罚款、吊扣驾驶证和拘留四种。其中对违章者处以警告和50元以上的罚款,可由民警按照简易程序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对违章者处以50元以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由县以上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巡警部门按照一般程序作出处罚决定,但吊扣6个月以上驾驶证和吊销驾驶证,须由地、市或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巡警部门审批;对违章者处以行政拘留的,由县(市)、市辖区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局、公安分局依法作出处罚决定。2004年5月1日,现行规定废止,统一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
  • 建议你向交警部门咨询。
  • 您好,咨询交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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