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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个私企做普工,是计件工资的,工厂从来不公布计件的工价,因此在做一一个半月后我就递了辞职报告。(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工厂不批。因此我就继续在工厂做,有一个周日我上午去上班了 (工厂从来没有跟我们劳动者休息时间,而且几乎天天晚上都加班)下午没有请假没有去,结果第二天老板吧我辞退了 而且说只让我走人 我做的2个月的工资不给,我应该怎么办呢?

其他 2010-05-01 12:14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向安吉县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处理。
  •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你可以单位未签劳动合同为由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提起仲裁.当然,你首要要求提供一定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 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同时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前提是你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你在那里做事的。人证(工友)、物证(工资结算单)都可以或者与老板的录音。
  • 寻求法律保护吧 一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一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双倍工资、拖欠的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金都可请求。
  • 你好,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向劳动仲裁委申诉,可要求企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因未签订),支付工作以来的工资、加班工资、补缴社会保险(这个意义不大)、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等。建议拿到证明你是这个厂的工人以及何时入公司,工资是多少或其他跟你同工种的人工资一般是多少的证据。 希上述解答帮到您。
  • 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是申请劳动仲裁,你老板的很多做法都是违法的,你可以要求老板支付没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支付劳动报酬和加班费以及给予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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