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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与企业在劳动关系存续情况下,职工的事假旷工日,可否算职工工龄

其他 2015-12-16 06:2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如果确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同签订劳动合同一样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各项权利。
  • 哪些证据可以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1、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

    2、缴纳各项费的记录;

    3、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证件;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5、考勤记录;

    6、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2、4、5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如果用人单位不提供上述资料怎么办?

    1、记载有劳动者名字的用人单位文件;

    2、用人单位与其它单位签订的有本人签名的购销合同或其它类型合同;

    3、工作中在第三方留存的有本人签名的资料;

    4、录音、录像、照片。

  • 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同时,根据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您所陈述的旷工15天,若单位在规章制度予以体现,且按法定程序制定了该规章制度,则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按照第4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 应该算得
  • 一般算为工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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