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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外资公司,工作快一年了,但是公司在前三个月未正式签劳动合同,现在公司借口要减少开支,要降低之前说好的有关补贴。实际上是想逼走我,可以就三个月未签合同要求补偿吗?

外商投资 2008-09-24 22:4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依你的情况,用工方是在2008年1月份前未与你签约,你依此要求补偿于法无据。但对方想逼你走,要在解聘后才可索赔。你最好要获得被辞退的证据。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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