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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准备与未婚夫登记结婚,目前我有两处房产,一处是企业产没有产权,另一处是06年初购买的商品房,已经入住一年但是产权证还没有发放,现在还在还贷款这两处都写的是我个人的名字。想咨询一下,如果我不办婚前财产公证的话,这两处个人财产在婚后若干时间之后会转为共同财产吗?另外,如果商品房是在婚前有一方购买, 婚后由双方共同来还贷款 这个可以成为共同财产吗, 法律上是怎样界定的?

其他 2008-09-25 17: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婚姻法规定,婚前购买的财产为你的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延续面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还贷部分视为夫妻财产,但共同还贷行为也改变不了个人财产的性质。
  • 可以做一个财产约定协议
  • 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婚前财产不会转为共同财产。目前司法及学术界的主流意见认为,该2处房产为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关于婚前一方购买, 婚后由双方共同来还贷款、甚至婚后办理产权的房产,有的地区司法机关认为并非是个人财产。为了稳妥起见,建议你作婚前财产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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