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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我和李某等人经人介绍,与邓某各签拉一份施工协议。(邓某名义是挂靠一建筑公司)当时由于种种原因,没有盖公司印章,后来也没补盖。期间邓某还收啦我们押金。押金有邓某签名和一公司项目章(印章是假)。做啦几个月后,由于邓某运作不当,无事可做,我们就终止协议。邓某也无异议。停工后,我们曾找邓某结算,邓某一直找各种理由拖欠着。直到年底,我们找到劳动局,邓某才从公司拿一部分钱分给我们。(建设方年底前有将大部分钱打入公司账户)。2012年邓某便失踪,一直都找不到。现建设方已将全部工程款打到公司账户上。由于邓某和建设方是一份合同,又和我们有几份合同。但建设款是放在一起的。而现在找不到邓某,工资我们无法分割,并且不够分,我们也无法拿回押金。现在,我们该怎么办?邓某是外地人,并没有温州的暂住证。

其他 2014-07-12 22:5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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