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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房子出租,但是遇到了一个这样的情况。9月12日房屋合同签定的是房租是每半年交纳一次,另外交纳一千元的押金,但是签定合同时,承租人只给了两个月的租金,和一千元的押金,剩余的在9月20日之内交清,并给开了欠条,可是过了20日的时间还是没给,总是以她的男朋友出门为借口,要不就是男朋友在家的理由就是他有钱但是单位没给报销。可是她却总是在家,这样的理由拖欠,这件事应该怎么处理。

争议解决 2008-09-25 16:4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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