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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妹妹在一家公司上班,上了半个月她发现这个工作不适合她有她,于是了辞职的想法,她们经理有所察觉她是不是不想做了,她也老实的承认了,他们经理说如果不想做, 那就等到我们招聘到下一位新员工后你再辞职,我那个妹妹也答应了,后面半个月也还是同往常一样上班,并且我那个妹妹问过她们经理说试用期有没有工资,他们经理回答他一分钱都不会少他,结果一个多月后新员工进来了,我妹妹准备辞职了,结工资的时候老板却说公司包吃包住,她试用期只做了一个月,没有工资,请问是这样的吗?

其他 2010-04-22 05:4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有相应的工资。
  • 您好,公司应当支付工资。协商不成拒绝支付的可提起劳动仲裁。
  • 1.试用期也有工资。 2.工资标准依照合同约定。 3.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工资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4.你可以搜集在该单位工作的相关证据,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其支付工资。
  • 单位的做法是不合法的,只要付出了劳动就应该支付劳动报酬,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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