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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一年前跳槽到一家制造企业做会计,一直未休过假,最近想带上小学的女儿出去旅游。当递交休假申请时,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告诉我,因为到公司还不到两年,我只有5天假期。可我在以前单位已经工作了9年多了。现单位说不认原单位的工龄,因为那不是为现单位服务的,如果开了这个口子,在现单位工作了五六年的职工会有意见的。我能有几天的年休假呢?跳槽后年休假变少了?不累计?

其他 2014-07-16 16:4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而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其工作时间应当累计计算。如果用人单位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工资报酬。   照此计算,您以前工作9年多,加上现在公司的1年多,工龄超过10年,可以享受10天的带薪休假。如果该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单位没有给休够,又没有为其补足劳动报酬的话,您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主张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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