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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当年我和我老公买房子时,那房产写的是他的名字,那时我们有一个四岁的儿子,但还没结婚,现在我们有两个女儿,一个儿子,如果现在离婚的话,那房子是共有财产吗?小孩怎么分配,我已经结扎了,也是他提出来要离婚。麻烦你告诉我,我们要离婚,结果会怎样?谢谢

离婚 2014-07-18 00:3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小孩按照有利于成长的原则确定抚养权。
  • 你好! 房产是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有证据证明购房时有出资以及婚后有偿还过贷款,可要求男方返还;小孩按有利于其成长的原则来确定由谁抚养。如果男方已经起诉,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 房子如无证据属于你们共同所有的,应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小孩按照有利于成长的原则确定抚养权。
  • 若无证据证明该房产是你们婚前共同购买的,则会被认定为你老公的婚前个人财产。 小孩抚养权则根据双方的抚养条件,以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为原则,抚养费的标准为收入的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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