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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年,我与一企业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合同期15年,投资160余万元建厂房设备,成立独立法人企业,合同约定单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由违约方全部承担。现在当地政府让该企业停产搬迁,政府收回土地另作他用。请问我是否能得到补偿?我该向谁要求补偿?

国家赔偿 2008-09-27 09:1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合同约定,你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 带上相关资料找律师面谈为好!
  • 很复杂,你把问题说清楚一点
  • 首先应当弄清楚该处土地的性质,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土地管理法规定,政府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你和该企业签订了租赁合同,也应当得到相应补偿;如果集体土地就会比较复杂一些。鉴于案情比较复杂,情况比较紧急,建议携带相关材料找律师面谈。 13780608341,青岛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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