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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他写的转让证书可以吗。上面有的我名字,有我的手印,房产证我拿不出来,媳妇所在抽屉里,还需要办理什么

其他 2016-10-25 22: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如果房产证上面的产权人只有孩子一个人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屋的产权就已经属于孩子的了,当然就不需要再进行什么遗嘱公证了。
    二、如果房产证上面的产权人不仅有孩子的名字,还有其他产权人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子的产权,孩子就不是拥有100%的产权,只拥有部分产权,对于不属于孩子的那部分产权,如果想给孩子,就需要对那一部分产权办理遗嘱公证了。
  • 一、如果房产证上面的产权人只有一个人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屋的产权就已经属于他的了,当然就不需要再进行什么遗嘱公证了。二、如果房产证上面的产权人不仅有一个的名字,还有其他产权人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子的产权,他就不是拥有100%的产权,只拥有部分产权,对于不属于他的那部分产权,如果想给他一个人,就需要对那一部分产权办理遗嘱公证了。
  • 办理房产证需要哪些材料?  新房办理房产证需要什么材料  (一)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二)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三)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丽水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四)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五)已婚的购房人:  1、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2、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六)单身的购房人(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  1、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 您好,此种抵债行为无效,如需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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