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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7年3月开始在长沙市建工集团广电项目部工作,至今末签合同,提出要求签合同,老板就要求走人.我该怎么办?可不可以得到补偿. 还有我们公司除过年以外,法定假日从未放过假,都是有事就要向老板请假,法写假日期间也没有300%的工资.

其他 2008-09-28 16:3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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