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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好! 我一朋友于去年5月份到太原一家定点医保做痔疮手术,一共花费1.2万元。住院时医院的人并未告诉他可以用医保本,是住院的第3天我朋友用医保卡买药时医院的人才告诉他可以用医保本,可以报销一部分钱。出院后我朋友一直找医院及社保中心希望可以解决此事。也不知为什么,去年社保的人说能报,还让我朋友提交了各种手续让等一段时间。到时间后却被告知,你所用的药一分钱都报不了。现在干脆医院和社保谁也不管了。 问:医院是否有义务在患者住院时问一下你是否有医疗本? 如果医院所用的药真的一分钱都报不了,为什么去年不告知,白白让我朋友因这些折腾了快一年了? 我朋友的权利如何维护? 盼回复!谢谢

争议解决 2010-04-26 10:1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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