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离婚后,男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个人的民间借贷,女方不知情,现女方是否要共同偿还?

离婚 2010-04-26 13: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未用于共同生活,并且不知情,可视为个人债务,女方不承担偿还。
  • 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主要考虑以下两个判断标准:(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2)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主要表现为是否为夫妻共同生活所形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并对其例外作了规定。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例外情形主要包括:(1)一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2)债权人与夫妻一方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3)夫妻对婚后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
  • 一般需要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