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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因争吵,老公说要去死,我说要死一起死,我随手拿起凳子上的刀,我只是吓唬我自己也吓吓他,他就瞬间捏着我的手向我刺过来,刀和人一起将我戳成了重伤。我10月12号出事的我当晚有打120救护车的,我打通了120之后,120的说要报警的,报警了120救护车才会过来的,之后我打110没有打通老公将我手机夺走不让我打,之后我躺在床上半小时他坐在枕头边看我快不行了他跑了出去叫他姐,他姐姐上来之后打了120,后来救护车来了,我到医院后一直没办法动弹直到10月16我又报警了,公安局的来做了笔录之后没有了音讯,一直到我10月20号出院以后,伤势还没有恢复就多次跑到公安局,我要求立案公诉,他说家庭琐事不受理,那个民警说你想把事情闹得多大?之后我去鉴定伤势,经鉴定是重伤,公安局的那个民警和我说就算你鉴定出来也没有用,民警说我12号出事16号才报警,因为我出事以后连我的家人他们都不知情,而且婆婆家和我家很近的只相差800米的路,我们是同村的,他们一直满着我的家人我又躺在医院说不了话也没有办法通知我的家人,至今为止公安局的也只是做过笔录,没有其它,我依然住在老公家老公离家出走了,可以帮帮我?我应该怎么办?

其他 2014-07-31 15:0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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