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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出首付买房 写协议内容:男方自愿出二十万给女方,并以女方名义购买住房一套,用来登记结婚 若男方不娶女方了则需赔偿20万 若女方不嫁男方了则需返还二十万 请问若现离婚 此二十万如何分割 谢谢

离婚 2010-04-29 16:4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男方的行为属于赠与;但是,如果该房屋尚未办理过户手续,男方可以主张撤销赠与。我个人认为,该赠与行为所附结婚条件片面强调金钱婚姻,违背民事法律的公序良俗原则,不具有法律效力。另外,该财产系女方婚前取得财产,为个人财产,男方不得要求分割。
  • 你好,该合同属于附条件的赠与,女方已经嫁给男方,赠与行为已经完成,该房子应当界定为女方婚前个人财产。
  • 属女方婚前个人财产
  • 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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