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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跟男朋友分手了,他不情愿,现在天天电话骚扰我,短信侮辱我,他那里有我的私密照片,扬言要散播给我的同学家人朋友,已经发了部分给我,请问我可以去公安局举报他侵权吗?

肖像权 2021-01-14 17:02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可以去公安局举报他侵权,也可以委托本律师协商处理好
  • 你好,可以起诉对方侵犯名誉权。
  •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可依情节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频繁的发短信和打电话不会构成骚扰罪,但是严重者会被处罚。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五款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如果民事侵权侮辱行为存在特别严重的情况,造成被侵权人轻度精神疾病、心理疾病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民法通则第134条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根据最高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要求侵权人支付精神损害赔偿。
  • 您好,建议您尽快报警,这种人协商不一定有用。
  • 建议报警吧,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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