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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购房写我的名字,如果只留给我一个人。如何不算共同财产?应该办什么手续,具体怎么办,谢谢!

离婚 2010-05-04 15:0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让你父亲写一个赠与书然后公证
  • 具体情况有具体的办法,可以通过赠与,遗嘱等,还可以通过律师见证等。
  • 问题没有说清楚,请将问题描述清楚或电话咨询。
  • 1、【《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2、若上述房产与婚姻无关的,则一般认定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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