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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我2013年6月25号应聘进入公司任职车间主管兼技术员到今年8月8号为期一年一个月。刚进公司跟老板口头约定为年薪制,【年薪十万】每月十五号只发5000,其他年底结算。昨天老板找我所在部门两位负责人谈,说公司现在淡季没什么生意,要求我们做半月休半月但只发一半工资。昨天谈话中我问这个情况要维持到什么时候,老板没明说,只说等生意旺起来就恢复到之前,工资该怎么算还是按以前的算。公司现在并没有全面停产,只要求我们所在部门的两位负责人停休。现在遇到这情况,我该怎么维权?我进公司时没有签定任何劳务合同,也没有给我们交社保医保,只给我们买了一份商业保险。手头上的只有公司替我们办理的工资卡和银行的汇款记录。还有今年元旦一号公司以没生意提前放春节,一月一号放到二月九号。二月十号开工,放了40天,在这期间不发任何工资。我以年薪约定为由找老板谈索要工资,老板说就算是年薪制的放假也不算工资。麻烦各位律师帮忙解答下这些问题我该怎么办,要如何维权。申请劳动仲裁我需要提供什么证据补充一条,公司每个月只休息两天,一天工作时间12个小时

其他 2014-08-09 15:0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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