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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当初约定孩子他爸每个月支付孩子抚养费500元,现在已经连续三个月没有给抚养费了,请问我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吗?

离婚 2010-05-04 14:1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不过需要有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书,如果当初离婚是起诉离婚,判决就有这样的效力。如果是协议离婚,现在仍需起诉。   相关子女抚养费的法律法规:   《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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