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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结婚七个月了办了酒席,没有领结婚证,当时他们家给我们家的彩礼是13万8,现在我怀孕八个月了,因为感情不和,我要求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我想知道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彩礼要怎么退还,孩子应该归谁

离婚 2014-08-10 23:0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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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可解除同居关系,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能证明为个人财产的,按个人财产处理;不能证明为个人财产的按共同财产处理,原则上平均分割。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彩礼问题双方可协商处理。 详细情况可电话联系或预约面谈。
  • 您好,原则上是要退还的,鉴于孩子问题,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起诉。
  • 你好,属于同居关系,解除即可。彩礼不予退还
  • 没有办理结婚证不属于夫妻关系,属于同居关系。你们应当退还彩礼的,孩子在2周岁以下一般是女方抚养,男方支付孩子抚养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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