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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与05年正月结的婚,当年腊月生下了女儿。老公08年2月调往外地工作。与去年10月份以感情不和提出离婚。我没同意。他5.1放假在家呆了3天。临走时可能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我一直公公婆婆住在一起。平时他们帮忙带着女儿。现在女儿已经4岁,孩子上幼儿园、还有家庭开资一般都是我出。他有第三者.可是我没有证据目前我们的关系还没有闹僵。为了孩子我不想离婚而他又很固执我不知该怎么办?请你帮帮我。谢谢!

离婚 2010-05-06 13: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不想离婚,你也没有什么法定过错,对方起诉离婚,你也可以请求不离婚,感情没有破裂。法院一般也不会判离婚的。多沟通下。
  • 可以通过他的父母做你丈夫的工作。如果没有效果的话可以离婚的,毕竟你丈夫已经对你没有感情了。在强行在一起没有实际的意义了。对方有第三者的证据,你可以通过多种却倒搜集的,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有第三者,那么在分割家庭共同财产的时候,可以多分的。如果需要更多的法律帮助,可电话咨询。
  • 你可以和他协商.但结婚和离婚都是自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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