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们供应商审请破产,已经进入破产清算,我想咨询三点:1、因提供我司产品,还在质保范围之内,造成我司一百万的损失。质保期是到2015年12月。我司要求审报债权,能够得到补偿吗?2、我司欠他们货款四十万,收到债务收款函。现在通过退货可以抵冲吗?3、我司与供应商之间存在一个中间商,有关以上两点的举证,我司能否与中间商共同处理,最终法院会强制执行我司应付的货款吗?

其他 2014-08-14 08:5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