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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去年11月由于巧克力囊肿在妇幼院做了左侧卵巢切除手术,今年3月10复查,院方说一切正常,3月11日起开始小腹疼痛腰酸,到12日止疼针都已经不起作用了,于3月13日到中医院检查,查出子宫有肿瘤,已有6公分多,于4月7日再检查一次中医院建议必须做手术。4月9日手术,肠连结严重,并且剥离了一个肿瘤,一个囊肿,还有两个息肉。请问一下这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是妇幼院的责任吗?如果是该怎么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他 2010-05-09 08: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妇幼医院有一定的责任,问题在于第一次手术前全面检查不够,手术适应症和手术方式的的选择应该说存在一定的问题,子宫肌瘤在第一次手术前就应该存在,最好是采取一揽子的方法解决问题。你介绍的病情比较复杂,最好是提供病历,请专业律师介入,全面分析,感觉构成医疗事故的可能性不大。不要盲目提请鉴定。如有需要,可以联系本律师。
  •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 需要医学会鉴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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