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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1998年在一事业单位打工至今,单位给我月工资680元.平时加班是给我20元/天.法定节假日给的又是90元/天.通宵加班也是如此计算的.给我买的社保是从2004年才给我买的.我先在不想在这里上班了,我9月份的工资也不给我. (我只上了半个月).我该怎么要求赔偿,要求那些赔偿.

其他 2019-10-07 20: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建议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依法补交社保、补足工资和加班工资。如果解除合同,因单位违法,可要求单位按经济补偿金二倍的标准支付赔偿金。
  • 社会保险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所以,关于社会保险怎么赔的问题要根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 现在我不愿意在单位干就是因为单位不和我们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只和我们每年签订一次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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