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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是一名幼儿老师,由于我的疏忽,一个孩子在吃饭的时候把胳膊内侧烫伤了,经过住院治疗伤口基本长好,在孩子治疗中幼儿园承担了所有的费用,出院后家长提出要把交费单据拿走说他们买的有保险,可以报1万,但幼儿园买的也有保险,可园方考虑到安抚家长的情绪就同意让他们报,但出院后,家长还要幼儿园追加费用说还有后期治疗费及植皮费,可医生说留疤的可能性很小,而且出院后抹的药已经都开过了,但到现在家长也没说具体再要多少,可我们觉得保险让他们同意拿去报了,已经是对他们的一种赔偿,家长提出要植皮费,但孩子现在的情况还在恢复期,不能确定最后留不留疤,所以对家长提出一次性赔偿不同意,现在想请求律师的帮忙,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正确处理呢?

其他 2010-05-11 15:2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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