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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2013年9月在超市上班时被重物砸伤,造成软组织撕裂,留院观察三天出院,医生建议卧床休息三个月后仍没有好转,转其它医院继续治疗三个月后在没有痊愈下出院,医生诊断梨状肌综合症,2014年3月出院在家休养,五月时曾经打电话给领导,说伤好的差不多了,领导说不能差不多要彻底好了才能上班。直到八月我又给公司电话说休息这么久是这样,好好坏坏,算了吧,因为在受伤期间我的工资一直没有发,我就告诉公司反正治不好了,工资给我发了吧,我拿钱去别处治疗,因为我们上班时每个月都扣保险费的,公司领导说要扣我4,5,6,7四个月工资,理由是没人保证我还是因为工伤在家休息四个月,要我去做工伤鉴定,证明我这四个月是因为工伤在家休养,证明我没有劳动能力后,才发给我四个月工资,我一个月是1800,现在发给我1475,其它什么也没有,我想请问,怎么才能要回我四个月工资,他们有权不给吗?谢谢

其他 2014-08-21 12: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事故处理得按以下先后程序进行: 1、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有劳动合同时不需此程序); 2、认定了劳动关系后再申请认定为工伤,包括认定后可能发生的诉讼; 3、做劳动技能鉴定评定伤残等级(特别注明不是司法鉴定); 4、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劳动争议仲裁,主张工伤赔偿,用人单位除了应支付治疗费护理费伙食费和治疗与休养期间工伤津贴外,还应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终止用工人得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 如有疑问可一对一咨询,如认可回复,请给予以评价,并采纳答案。
  • 工伤医疗期要有医院证明。李律师
  • 你好,建议申请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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