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我是成都温江区XX变压器厂的一名职工,是一家国有企业,97年我卖给了四川检修公司,但是厂里一直没有给我们职工安置费.此后我厂被更名为四川XX电器有限公司,直到今年即2010年,我厂又被卖给了XX电力公司(简称X电).公司于本月即5月给了我们安置费,但我本人从91年12参加工作至今一直未享受单位福利分房,哪怕是一间住房也未享受到.请问公司的这种做法合理吗?

仲裁 2010-05-12 07: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成都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