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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为****业主,于2010年3月2日晚9时酒后打车回家时,因保安不给开门,不理睬,我扔过去一个酒瓶子,但对方仍不理理,我下车找保安理论,但是保安在保安室内也不出来也不理睬,我就骂了对方,这时对方两个出保安室将我拽进保安室进行欧打,当时眼镜打丢,头部受伤并缝合四针及左侧面部肿胀、腰部扭伤。当时报110出警事发现场,相关人员带回做笔录。事后本人住院治疗,物业声称其中一名保安因受惊吓心脏病发作住院治疗。 对方现在不承认是把我拽进室内的,还说我拿他们的对讲机打他们。经派出所调解不成,现在想通过法律手段得到赔偿。请问律师我这种个案件胜诉几率多大,我想要求赔偿1.5万元,不知道能否实现,按比例的话能得到多大比例分配,律师费用多少?对方声称受惊吓住院我需要负责任吗?十分感谢律师!

其他 2010-05-12 13:4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不承认没关系,你可以到派出所把当时派出所的出警记录和笔录复制出来做证据。对方的说法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
  • 各自承担刑事责任,相互进行民事赔偿,具体委托律师的费用可以先电话联系或者直接面谈,建议委托有经验的律师介入处理。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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