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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和对方分别骑电动车和电动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我父亲被事故鉴定为主要责任。双方都有不同程度受伤,我父亲腰椎轻度骨折,医疗费用为3千多。对方胸12椎体轻度骨折(考虑陈旧性的)(医院报告),对方诉四肢麻木不能行走(三年前有麻木史)(医院病历记载),检查诊断为颈椎间盘突出症和退行性改变,医院为其手术,产生医疗费用3万多。 请问此事故如何赔付?

其他 2010-05-13 14:4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双方的损失各按3成和7成,如你父亲的损失是3000元则你父亲承担呢2100,对方承担900元。对方损失是30000元你父亲承担21000元,对方承担9000元,你父亲共要承担23100元,对方共承担9900元,在诉讼时要同时减少因对方因自身疾病的原因造成的医药费,该减少多少要经过鉴定才能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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