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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借一四千块钱给一个自以为是朋友的人,结果他拖了半年没有还钱,最后还不接电话,把电话拿给他亲戚接还骂人,真的是太无语了,答应五一还钱的结果还跑去新疆,现在手机还开机的状态,就是不接电话,我手上有他的借条,按了手印写了归还日期,写的很清楚,请问像这样的情况我们应该如何处理理,他是四川人,我们在广东做生意,麻烦给点意见,谢谢!!

其他 2010-05-13 10:4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他在广东居住一年以上,你可以在他居住的地方起诉。否则的话,要在他户籍所在地起诉
  • 确实,如果他本人在广州居住有一年的话,你可以向他居住地的基层法院起诉他,即使他人不在,可以缺席判决,但判决后涉及到一个财产的强制执行问题,那对方是否有财产在广州的,如果没有的话,到时候再申请他财产所在地的法院协助执行。
  • 很尴尬的处境,钱说多不多,说少不少,如果对方办了广州的暂住证(超过一年的),您可以在广州起诉,不然,您在网上找个四川的律师,我想对方在老家多少还是有些财产的吧。
  • 一般只有到他当地去起诉还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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