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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好,我有个轻伤案件就是派出所已经定犯罪嫌疑人对我本人构成轻伤。即右无名指被对方打断,是y型粉碎性骨折.现在这个手指头握不了拳头,做任何事都有障碍可是当立案书送到检察院,检察院居然拖了一年多时间不说,最后结果是不被起诉。我没有办法,就向市检察院提出申控,其结果还是维持原判。自从手指断了以后我得了严重的抑郁症,加之这个犯罪嫌疑人还经常威胁,污辱毁坏我们全家人的名声,简直恶劣至极,我想不通为什么检察院这样做,我应该怎么办?首先谢谢郑律师认真负责的态度,真的太感谢了检察院不被起诉的理由是:现有证据虽然能够证实被害人系在与被不起诉人争执过程中受伤,但无法证实被不起诉人具有伤害被害人的故意,故,,,,

其他 2014-08-27 14:2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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