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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朋友一样,被我朋友的女朋友,叫人打了我们一顿,二十多个人殴打我一个人,我谁都不认识,鼻骨连续性骨折,塌陷,错位。医药费,暂时花了八千,人找到了,不知道能赔多少钱,我应该要多少合适。我人家让我要5万,如果他们不给,我们去法院起诉,能赔多少钱。

其他 2014-08-28 19:0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可以索赔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经鉴定构成伤残的还可索赔伤残赔偿金,具体数额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
  • 你好:报警解决
  • 你好,建议报警处理,或者委托律师来商谈。
  • 及时报警,收集证据,可以诉讼的,,,欢迎来电。。
  • 首先申请申请鉴定,如果构成轻伤的话可以追究那些人刑事责任。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等费用都可以要求其承担。伤好以后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申请伤残鉴定,构成伤残的可以要求其承担伤残赔偿金。同时可向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 你好,可以先在医疗机构申请伤害鉴定,此外医院出具的治疗证明都是对方应赔偿的依据。建议委托律师搜集相关证据,报警依法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或者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及精神抚慰金等;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赔偿项目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各项赔偿费用的标准是: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6.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之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抚养到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每增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7.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8.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追问】法医鉴定过为轻微伤。目前医药费8000,我人家想要五万,因为手术还没做完。怕以后还会有费用是,法律上最少能赔多少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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